一、深入开展不正当交易自查自纠工作。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个重点领域以及银行信贷、商业保险、体育、电力、质检、环保等各方面,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自查相结合,抓住“宣传动员、调查摸底、查找问题、分类处理、认真整改、评估验收”六个环节,步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纳入自查自纠的单位(系统)有24个,对查找出的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监管上存在的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有的已经按照有关规定作了纠正,有的正积极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通过自查自纠,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普遍受到了反商业贿赂教育,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有所增强,医疗卫生行业的效果尤为明显,靠送礼行贿获得交易机会和商业利益的“潜规则”在一些地方和行业正在逐步破除。
二、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完善。制发了《新丰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实施细则》,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紧构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不少单位、部门针对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三、切实开展评估验收和督导检查。制发了《新丰县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实施细则》,于2007年5月中旬对20个县直和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评估验收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给予表扬;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深入开展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该县认真研究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了动员会,确定了工作重点单位,扎实推进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非公有制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